姚安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(七)

日期:2023-06-25点击:24884 字号: 手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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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姚安县纪委县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
朱春新,中共党员,姚安县弥兴镇红梅村委会朱家组村民,2023年6月20日9:3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
 

中共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姚安县监察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6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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